台中警獲報停車場聚眾 原來是拍片未申請虛驚一場
台中警方日前獲報東區1處停車場,有人聚集疑似發生糾紛,員警到場發現有30多人聚集且手持棍棒,經確認為網路自媒體拍攝微電影,警方勸導拍攝應事先申請後勸離,案件才落幕。
台中市警局第三分局今天表示,東區分駐所11日晚間9時多接獲民眾報案稱,東區自由路三段1處立體停車場內,有多人聚集疑似發生糾紛案,請警方前往處理。
警方獲報後,立即調派線上警力到場,只見現場約有30多名男女聚集,部分人員甚至手持棍棒等疑似「武器」,在場群眾見到員警到場,隨即放下手中的「武器」,高舉雙手配合盤查,並直喊「誤會一場」。
經警方了解,原來是網路自媒體拍攝團隊,當晚為拍攝幫派題材的自創微電影,邀集臨演並挑選離峰時段到停車場取景,演員衣著打扮還酷似電影「角頭」中的角色,持棍棒的情節也是劇情所需。
警方勘查,現場亦設有燈具、攝影器材及音響設備,查驗確認所持棍棒等物品皆為拍攝道具,雖證實為一場烏龍,警方仍依法登記現場負責人及相關人員資料,並勸導應事先向相關單位申請拍攝許可,並設置告示及現場管制措施,以免引發民眾誤解或恐慌。
劇組人員也坦承事前規劃不足,向警方致歉並承諾未來拍攝將依規定辦理,隨即配合收拾器材離去,讓案件平和落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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