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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黑白集/劉世芳的奇言謬行
在對藍營罷綠連署的追殺中,劉世芳則扮演了「脫軌急先鋒」。藍營主席朱立倫率公職在北檢抗議,劉世芳立馬號令:「全部移送地檢署偵辦!」北市警局稱無法照辦,因為依《集遊法》規定,只有「首謀」才移送。於是,劉世芳又搶先發布,市警局將傳喚朱立倫等三名首謀到案。此舉,是在濫用行政權影響司法辦案,並刻意鎖定在野黨領袖。
劉世芳的操切,已撈過界太遠。內政部雖主管警政署,負責的是治安政策;在涉及個別案件時,警方依《刑訴法》接受檢察官指揮,而不是部長。劉世芳以為自己是部長,就能隨便下令抓誰、關誰嗎?
更令人頭皮發麻的,是她那句「讓賴清德當台灣國主人」的效忠詞,徹底暴露了她民主理念的匱乏。劉世芳若想當台灣國的官,請她另覓場域繼續努力,不要在政府中狐假虎威。尤其,以前民進黨聲稱「人民是頭家」、「咱攏是台灣的主人」;現在,居然只有賴清德能當台灣國主人。請問,百姓只配當奴隸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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