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邻居这段时间被采取了强制措施,因为他自己是一个政府官员,但是利用自己的公权谋取私利,就被群众举报,查下来就给采取措施了,对于实施行政强制措施的救济途径是什么?
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应当由具备资格的行政执法人员实施,并遵守下列程序规定:
(1)实施前须向行政机关负责人报告并经批准;
(2)由两名以上行政执法人员实施;
(3)出示执法身份证件;
(4)通知当事人到场;
(5)当场告知当事人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理由、依据以及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救济途径;
(6)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
(7)制作现场笔录;
(8)现场笔录由当事人和行政执法人员签名或者盖章,当事人拒绝的,在笔录中予以注明;
(9)当事人不到场的,邀请见证人到场,由见证人和行政执法人员在现场笔录上签名或者盖章;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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