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生在学校伤到别人小孩不用负责任吗?
不是不用负责任。小学生伤到别人小孩,一般由其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若学校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也要承担相应责任。解决方案是先确定责任比例,由小学生监护人赔偿对方合理损失,像医疗费、营养费等。若学校有责任,也需赔偿部分。双方可先协商,协商不成,受伤害方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2026-01-08 11:35:57 回复专业解答小学生在校园内嬉戏打闹导致受伤,责任判定需要综合多方面因素来考虑。学校若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比如没有及时制止打闹行为,或者安全教育不足,那么学校需要承担责任。如果是学生蓄意伤人,那么其监护人将是主要责任人,需要进行赔偿。如果双方都有过失,那么将根据过错程度来划分责任比例。
专业解答您孩子在校遭受同学伤害,作为家长,您有权与涉案学生及其监护人协商并依法索赔。赔偿应包括医疗费、陪护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等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若学校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也应承担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受伤,学校应承担侵权责任,除非能证明已尽到教育、管理职责。
专业解答对于无民事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的伤害,监护人是责任主体,但如已尽到合理监护义务,可减轻责任。在教育机构内受伤,无论原因,机构都需赔偿,除非证明已履行教育和管理职责。责任比例由法院根据案情和过失程度决定。
专业解答在侵权责任方面,被侵权者可向侵权者索赔。对于青少年校园冲突,其法定代理人需担责,学校责任则视其是否履行监护管理而定。学生受伤时,若学校未尽职责,须担责;反之,若已尽责,亦须担责。未成年学生受伤时,若学校未履职,则须担责,学生需举证学校失职。
专业解答对于无民事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的伤害,监护人是责任主体,但如已尽到合理监护义务,可减轻责任。在教育机构内受伤,无论原因,机构都需赔偿,除非证明已履行教育和管理职责。责任比例由法院根据案情和过失程度决定。
律师解析 根据我国的法律规定小学生在学校受伤,学校或者造成伤害的第三人承担责任。 学校有过错,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学校与打人者一起承担责任。 如果学校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需要承担责任,由打人的同学承担责任。
律师解析 小学生在学校受伤,学校有过错或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责任; 小学生在学校受到学校以外的人员人身伤害的,由侵权人承担责任,学校未尽到管理职责的,承当相应的责任。
律师解析 在我国小孩在学校打架致别人伤的,由打人者的监护人负责,学校承担补充赔偿责任。对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了人身损害的,学校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学校承担补充侵权责任;对于第三人的行为造成学生受到损害的,适用过错责任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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