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试用期内劳动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是法定权利,无需用人单位批准,以书面形式提前三日告知,通知到达即生效。
2.建议劳动者采用书面方式提交离职通知并留存送达证据,如让用人单位签收或邮寄保留凭证。
3.若用人单位拒不配合办理离职手续或克扣劳动报酬,劳动者可向当地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投诉举报,也可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维护权益。
4.用人单位不能以不批准限制劳动者离职,否则要承担法律责任。
1.试用期内,劳动者有法定权利提前三天通知单位来解除劳动合同,不用单位批准。
2.按规定,试用期劳动者若要解除合同,书面提前三天告知单位就行,通知送达就生效。
3.建议劳动者书面提交离职通知,留存送达证据,比如让单位签收或者邮寄保留凭证。
4.要是单位不配合办离职手续或者克扣工资,劳动者可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也能向劳动仲裁委申请仲裁,维护自身权益。
5.单位不能以不批准为由限制劳动者离职,否则要担法律责任。
法律分析:
(1)劳动者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是法定权利,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即可,无需其批准。这一规定保障了劳动者在试用期的自主择业权。
(2)为确保法律效力,劳动者应以书面形式提前三日告知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到达用人单位时,该通知即生效。
(3)劳动者应留存送达证据,如让用人单位签收或通过邮寄保留凭证,以便日后有需要时证明已履行通知义务。
(4)若用人单位拒不配合办理离职手续或克扣劳动报酬,劳动者可通过向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投诉举报或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来维权。
(5)用人单位不能以不批准为由限制劳动者离职,否则需承担法律责任。
提醒:劳动者在试用期离职要严格按书面提前三日通知的规定操作并留好证据,遇到纠纷及时依法维权,不同案情解决方案有别,可咨询进一步分析。
(一)劳动者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要以书面形式提前三日告知用人单位,且留存送达证据,可要求单位签收或邮寄并保留凭证。
(二)当用人单位拒不配合办理离职手续或克扣劳动报酬时,劳动者可向当地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投诉举报,也可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结论:
试用期内劳动者提前三日书面通知用人单位可解除劳动合同,无需单位批准,单位不得限制,否则担责。
法律解析:
根据劳动合同法,试用期劳动者有法定解除权,以书面形式提前三日告知用人单位,通知一旦到达就具有法律效力。劳动者应采用书面方式提交离职通知并留存送达证据,像让单位签收或邮寄保留凭证。若单位不配合办离职手续或克扣报酬,劳动者可向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投诉举报,也能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维护权益。用人单位不能以不批准限制劳动者离职,否则要承担法律后果。若您在试用期离职遇到问题,或对相关法律规定还有疑问,欢迎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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