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积极应诉:按时参加诉讼,不缺席,防止法院直接支持银行诉求,保障自身抗辩权利。
(二)主动协商:和银行沟通,提出分期还款、延期还款或减免部分利息违约金等和解方案,达成一致后让银行撤诉。
(三)准备证据:准备个人收入证明、财产状况证明等,证明还款能力和困难情况,争取有利结果。
(四)申请执行和解:若判决生效后无力履行,向法院申请分期履行,避免被列入失信名单影响信用。
(五)配合处理:无论怎样都要配合法院和银行,不逃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七条规定,在执行中,双方当事人自行和解达成协议的,执行员应当将协议内容记入笔录,由双方当事人签名或者盖章。申请执行人因受欺诈、胁迫与被执行人达成和解协议,或者当事人不履行和解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恢复对原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