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当事人在
分居后想要
离婚的,可以依法收集下列
证据:当事人可以提供双方订立的书面分居协议、涉及分居的相关电子邮件或聊天记录、邻居或亲属的
证人证言、异地
居住证、异地
租赁合同等材料,证明分居事实。
2、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
民法院提起
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
准予离婚。 《
民事诉讼法》
第六十六条 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
书证;
(三)
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