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国翎(西安)律师事务所
李朝律师,毕业于武汉理工大学,本科,学士学位,主要专业领域:合同纠纷,劳动争议,交通事故,征迁补偿,婚姻家庭,执业以来办理各类民商事案件上百起,办案经验丰富,作风务实,思维敏捷,善于换位思考、高效沟通。执业期间坚持正义,精于钻研,以认真负责的态度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深得当事人信赖和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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损害赔偿原则通常在侵犯权益或违约导致损失的情况下适用。不过,只有较为轻微的精神伤害才会适用,比如一般性的情绪低落,如果没有达到法律规定的严重程度,可能无法获得赔偿。此外,未预见且无法合理预测的损失,通常也不会被算在赔偿金额里。

在法律上,人身伤害赔偿金并不属于遗产的范围。这一赔偿款主要用于保障因受害人去世而导致生活资源大幅减少、失去生活来源的近亲属的物质生活。它具有明显的人身专属性质,不能被随意转让。因此,获得的赔偿金应根据受害者近亲与受害者的生活紧密程度和相互依赖关系等因素进行合理分配。

在处理人身损害赔偿事宜时,一般来说,赔偿范围不包括受害人故意导致自身损害的情况。这在法律上有明确规定,即受害人故意导致自身损害,他人无需承担赔偿责任。此外,如果损害完全是由第三方的过失引起的,那么加害者在承担赔偿责任后,仍有权向第三方追偿。

在违约赔偿中,可得利益损失主要包括生产、经营和转售三方面的利润损失。生产利润损失是指因为违约,导致生产受到阻碍,实际产生的利润减少;经营利润损失是指在正常经营情况下应该得到但没有得到的利润;转售利润损失则是指由于对方违约,导致无法转售商品或服务,从而未能实现的预期利润。

违约损害赔偿的范围一般涵盖实际经济损失和预期利益损失。实际损失主要包括履约成本,而预期利益损失需要根据合理预见和评估来确定,它指的是合同正常履行后本应获得的收益减少。这两者共同界定了赔偿的范围,以确保受损方得到全面的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