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中的临时对象

 
程序员间交谈时,经常把仅仅需要一小段时间的变量称为临时变量。例如在下面这段swap(交换)例程里:
template<class T>
void swap(T& object1, T& object2)
{
 T temp = object1;
 object1 = object2;
 object2 = temp;
}
   
    通常把temp叫做临时变量。不过就C++而言,temp根本不是临时变量,它只是一个函数的局部对象。
    在C++中真正的临时对象是看不见的,它们不出现在我们的源代码中。建立一个没有命名的非堆(non-heap)对象会产生临时对象。这种未命名的对象通常在两种条件下产生:为了使函数成功调用而进行隐式类型转换和函数返回对象时。理解如何和为什么建立这些临时对象是很重要的,因为构造和释放它们的开销对于程序的性能来说有着不可忽视的影响。
   
    首先考虑为使函数成功调用而建立临时对象这种情况。当传送给函数的对象类型与参数类型不匹配时会产生这种情况。例如一个函数,它用来计算一个字符在字符串中出现的次数:
// 返回ch在str中出现的次数
size_t countChar(const string& str, char ch);
char buffer[MAX_STRING_LEN];
char c;
// 读入到一个字符和字符串中,用setw避免缓存溢出,当读取一个字符串时
cin >> c >> setw(MAX_STRING_LEN) >> buffer;
cout << "There are " << countChar(buffer, c)
     << " occurrences of the character " << c
<< " in " << buffer << endl;
   
    看一下countChar的调用。第一个被传送的参数是字符数组,但是对应函数的正被绑定的参数的类型是const string&。仅当消除类型不匹配后,才能成功进行这个调用,编译器很乐意替你消除它,方法是建立一个string类型的临时对象。通过以buffer做为参数调用string的构造函数来初始化这个临时对象。countChar的参数str被绑定在这个临时的string对象上。当countChar返回时,临时对象自动释放。
   
    这样的类型转换很方便(尽管很危险),但是从效率的观点来看,临时string对象的构造和释放是不必要的开销。通常有两个方法可以消除它。一种是重新设计代码,不让发生这种类型转换。另一种方法是通过修改软件而不再需要类型转换。
   
    仅当通过传值(by value)方式传递对象或传递常量引用(reference-to-const)参数时,才会发生这些类型转换。当传递一个非常量引用(reference-to-non-const)参数对象,就不会发生。考虑一下这个函数:
void uppercasify(string& str);               // 把str中所有的字符
// 改变成大写
   
    在字符计数的例子里,能够成功传递char数组到countChar中,但是在这里试图用char数组调用upeercasify函数,则不会成功:
char subtleBookPlug[] = "Effective C++";
uppercasify(subtleBookPlug);                // 错误!
   
    没有为使调用成功而建立临时对象,为什么呢?
    假设建立一个临时对象,那么临时对象将被传递到upeercasify中,其会修改这个临时对象,把它的字符改成大写。但是对subtleBookPlug函数调用的真正参数没有任何影响;仅仅改变了临时从subtleBookPlug生成的string对象。无疑这不是程序员所希望的。程序员传递subtleBookPlug参数到uppercasify函数中,期望修改subtleBookPlug的值。当程序员期望修改非临时对象时,对非常量引用(references-to-non-const)进行的隐式类型转换却修改临时对象。这就是为什么C++语言禁止为非常量引用(reference-to-non-const)产生临时对象。这样非常量引用(reference-to-non-const)参数就不会遇到这种问题。
   
    建立临时对象的第二种环境是函数返回对象时。例如operator+必须返回一个对象,以表示它的两个操作数的和。例如给定一个类型Number,这种类型的operator+被这样声明:
const Number operator+(const Number& lhs,const Number& rhs);
   
    这个函数的返回值是临时的,因为它没有被命名;它只是函数的返回值。必须为每次调用operator+构造和释放这个对象而付出代价。
   
    通常我们不想付出这样的开销。对于这种函数,可以切换到operator=,而避免开销。不过对于大多数返回对象的函数来说,无法切换到不同的函数,从而没有办法避免构造和释放返回值。至少在概念上没有办法避免它。然而概念和现实之间又一个黑暗地带,叫做优化,有时能以某种方法编写返回对象的函数,以允许编译器优化临时对象。这些优化中,最常见和最有效的是返回值优化。
   
    综上所述,临时对象是有开销的,所以应该尽可能地去除它们,然而更重要的是训练自己寻找可能建立临时对象的地方。在任何时候只要见到常量引用(reference-to-const)参数,就存在建立临时对象而绑定在参数上的可能性。在任何时候只要见到函数返回对象,就会有一个临时对象被建立(以后被释放)。学会寻找这些对象构造,就能显著地增强透过编译器表面动作而看到其背后开销的能力。
 
<think>好的,我需要回答用户关于C++临时对象创建顺序规则和生命周期的问题。首先,我得回忆一下相关的知识,可能涉及到构造和析构的顺序,临时对象的生成时机,以及它们的生命周期管理。 用户提到的引用[4]里提到了构造和析构,还有类对象的销毁顺序,这可能和临时对象的生命周期有关。临时对象通常是在表达式求值过程中创建的,比如函数返回的临时对象,或者类型转换时生成的。它们的生命周期一般持续到包含它们的完整表达式结束为止。例如,如果一个函数返回一个对象,这个临时对象会在表达式结束后被销毁。 接下来,创建顺序方面,可能需要考虑表达式中各子表达式的求值顺序。C++中,函数参数的求值顺序是不确定的,所以临时对象的创建顺序可能因编译器而异,除非有序列点。不过,在完整的表达式内,临时对象会按照它们被创建的顺序逆序销毁,也就是后创建的先析构。 生命周期方面,临时对象的默认生命周期是到完整表达式结束,但如果被绑定到常量引用(const引用),则生命周期会延长到引用的作用域结束。例如,const MyClass& ref = MyClass();,这时临时对象的生命周期会和ref的作用域一致。 此外,用户提供的引用[3]提到了const成员函数,这可能与临时对象的使用场景有关,比如在调用成员函数时,临时对象可能作为隐式的this参数,但这里可能关系不大。 需要确认临时对象在函数传参时的生成顺序,比如当传递多个临时对象作为参数时,它们的构造顺序是否确定。根据C++标准,函数参数的求值顺序是未指定的,因此临时对象的构造顺序可能不确定,这可能导致不同编译器有不同的行为。 另外,拷贝构造函数和移动构造函数在临时对象生成中的作用也很重要。当临时对象被用来初始化另一个对象时,可能会触发拷贝或移动操作,但编译器通常会进行优化,比如返回值优化(RVO)或命名返回值优化(NRVO),以减少不必要的临时对象创建。 总结一下,临时对象的创建顺序受限于表达式求值的顺序,而生命周期则取决于它们是否被绑定到引用以及所在的表达式。需要将这些点整理成结构清晰的回答,并生成相关问题。</think>### C++临时对象的创建顺序与生命周期规则 #### 一、临时对象的创建条件 1. **函数返回值**:函数返回非引用类型的对象时,例如: ```cpp MyClass create() { return MyClass(); } MyClass obj = create(); // 返回值生成临时对象 ``` 2. **隐式类型转换**:当类型不匹配时触发转换,例如: ```cpp void func(const std::string& s); func("hello"); // 生成临时std::string对象 ``` 3. **表达式中间结果**:例如运算符重载产生的中间对象: ```cpp MyClass a = b + c + d; // operator+可能生成临时对象 ``` #### 二、创建顺序规则 1. **表达式求值顺序**:C++标准未规定函数参数的求值顺序[^1],例如: ```cpp func(createA(), createB()); // A和B的创建顺序不确定 ``` 2. **构造顺序依赖**:临时对象按表达式逻辑顺序生成,但部分情况由编译器决定: ```cpp MyClass x = a + (b * c); // 先计算b*c生成临时对象,再计算a+结果 ``` #### 三、生命周期规则 1. **默认规则**:临时对象在完整表达式结束时销毁: ```cpp func(MyClass()); // 临时对象在func返回后销毁 ``` 2. **绑定到const引用**:生命周期延长至引用作用域结束: ```cpp { const MyClass& ref = MyClass(); // 临时对象生命周期延长至此作用域结束 } ``` 3. **C++17临时物化**:临时对象在需要时“物化”,例如: ```cpp MyClass&& rref = MyClass(); // 直接绑定右值引用,生命周期不延长 ``` #### 四、构造与析构顺序 1. **析构逆序原则**:后生成的临时对象先析构: ```cpp // 生成顺序:temp1 -> temp2 // 析构顺序:temp2 -> temp1 ``` 2. **拷贝优化**:编译器可能通过RVO/NRVO消除临时对象: ```cpp MyClass create() { return MyClass(); // 直接构造在调用者栈帧,无临时对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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