软件设计时要重点考虑七大设计原则:单一职责、开放封闭原则、依赖倒转原则、里氏替换原则、迪米特法则、接口隔离原则、合成服用原则。
1.1 单一职责原则
一个类只负责一件事,内聚;
优点:以降低类的复杂程度、可以提高类的可读性和维护性、降低因为业务修改带来的风险。
1.2 开放封闭原则
软件实体(类、模块、函数)对扩张开放,对修改封闭。
1.3 依赖倒转原则
依赖于抽象(接口),不依赖于具体的实现(类),也就是针对接口编程。
高层模块不应该依赖底层模块,两个都应该依赖抽象。
抽象不应该依赖细节,细节应该依赖抽象。
1.4 里氏替换原则
子类型必须能够替换掉它们的父类型,一个软件实体如果使用的是一个父类的话,那么一定适用于其子类,而且它察觉不出父类对象和子类对象的区别。也就是说,在软件里面,把父类都替换成它的子类,程序的行为没有变化。
只有当子类可以替换掉父类,软件单元的功能不能受到影响时,父类才能真正被复用,而子类也能够在父类的基础上增加新的功能。
1.5 迪米特法则
又名最小知道原则。
一个对象应该对其他对象保持最少的了解,类与类关系越密切,耦合度越大。
1.6 接口隔离原则
将臃肿庞大的接口拆分成更小和更具体的接口。要为各个类建立它们需要的专用接口,而不要试图去建立一个庞大的接口供所有一类它的类去调用。
1.7 合成复用原则
找出应用中可能需要变化之处,把它们独立出来,不要和那些不需要变化的代码混在一起。
针对接口编程,而不是针对实现编程。
为了交互对象之间的松耦合设计而努力, 少用继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