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标题不知道算不算确切,今天从《c专家编程》看起,然后发散到不知什么地方去了,乱乱的看了一堆东西。还是先从《c专家编程》说起吧。
今天看了一个开头,主要是在1.9节的一个问题。
foo(const char** p) {}
main(int argc, char ** argv)
{
foo(arvg);
}
会出现警告:参数和原型不匹配。也就是说char **和const char**是不相容的。可是char*和const char*是相容的啊。为什么char*和const char*相容呢(这里指char* p2可以给const char* p1赋值),原因是p1和p2所指向的对象都是char,这是相容的;p1带有const而p2没有,这也是相容的,因为它符合“指针间赋值左值要包含右值所有的限定词”这条规则。但对于const char ** p1和char **p2来说,情况就不一样了。虽然p1仍然符合“左值包含右值所有限定词”规则,但p1所指向的对象是一个指向const对象的指针,而p2所指向的对象却是一个指向非const对象的指针,两者的类型不相容,因此p1=p2非法。
(引自:http://blog.csdn.net/megaboy/archive/2005/10/17/505927.aspx)
简单的说就是const char* 和char* 这两个指针类型不相容的。
相容的定义是什么?网上看到一个,觉得有道理:所谓类型相容,指的就是类型不同但系统可以自动进行转换。也就是说系统不能把char*自动转换为const char*。其实我觉得这个规定是挺奇怪的。char*和const char*两个指针其实都没有限定符,只是它们指向的对象有限定符,一个指向char,一个指向const char而已。
也就是说p1本质上指向的是一个指针q1,p2本质上也指向一个指针q2,都是指针嘛,为啥不相容。如果说不相容是因为q1和q2指向的对象不同,这明显就矛盾了,char* q2和const char* q1显然是相容的嘛。所以说,这个规定简直就是奇怪的很。不知道定标准的人是啥出发点。
可见,不会有完美的标准,总会有些小问题的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