软件设计模式——七大设计原则

本文详细阐述了面向对象设计的七大核心原则:开放封闭原则、单一职责原则、里氏代换原则、依赖倒转原则、迪米特法则、接口隔离原则及合成聚合复用原则,帮助读者理解并掌握面向对象设计的精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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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向对象的七大设计原则

  1. 开放封闭原则(OCP)
  2. 单一职责(SRP)
  3. 里氏代换(LSP)
  4. 依赖倒转(DIP)
  5. 迪米特法则(LOD)
  6. 接口隔离(ISP)
  7. 合成聚合复用原则(CARP)

开放封闭原则(Open-Closed Principle,OCP)

扩展开放,对修改封闭

  • 面向对象的可复用设计的基石
  • 其他设计原则都是实现OCP的手段和工具
  • 解决问题的关键在于抽象化,抽象化是面向对象设计的一个核心本质
  • 什么是抽象?抽象就是抽象类和接口

单一职责原则(Single Responsibility Principle ,SRP)

不同的职责分离到单独的类中

  • 一个类,最好只做一件事,只有一个引起它变化的原因

里氏代换原则(Liskov Substitution Principle,LSP)

子类可以替换任何基类能够出现的地方

依赖倒转原则(Dependence Inversion Principle,DIP)

  1. 高层模块不应该依赖于底层模块,二者都依赖于抽象
  2. 抽象不应该依赖于细节,细节应该依赖于抽象,要针对接口编程,不要针对实现编程

迪米特法则(Law of Demeter,LOD)

一个对象应当对其他对象有尽可能少的了解,即“不要和陌生人说话”

  • 又叫最少知识原则
  • 一个类调用另一个类的某一个方法时,可以通过第三者转发这个调用

接口隔离(Interface Separate Principle,ISP)

使用多个专门的接口比使用单一的总接口要好

  • 一个类对另一个类的依赖性应当是建立在最小的接口之上

合成聚合复用原则(Composite/Aggregate Reuse Principle,CARP)

优先使用对象合成/聚合,而不是类继承

  • 继承属于强耦合的结构(两个实现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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