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介绍对象的call()函数和apply()函数,这两个函数的作用相同、用法不同。它们的作用均是指定当前调用函数的this对象是谁。
call()函数:在第一个传递的参数为一个对象,该对象为该函数的this对象,后面依次传递函数的实参。
apply()函数:与call函数大致相同,不同的是实参是以数组的形式传递,用一个数组存储所有实参并作为第二个参数传入apply()函数中。
而构造函数的原理就是利用call函数,在子类的构造函数中用call函数调用父类的构造函数,即父类构造函数.call(this,参数1,参数2...);子类的每个实例对象就将父类的所有属性、方法复制了一份。
var p1 = function(name) {
this.name = name;
this.p = function() {
console.log('qwefdew');
}
}
var p2 = function(name, age) {
p1.call(this, name);
this.age = age;
}
p2.prototype.sayname = function() {
console.log(this.name);
}
var p3 = new p2('ppg', 18);
p3.sayname();
p3.p();
![]()
构造函数继承缺点:
该方法只能继承父类的方法与属性,不能继承其原型的属性和方法。
每个子类都复制了一份父类的实例对象的属性,函数空间损耗大。
本文介绍了JavaScript中构造函数的使用及其实现继承的方式。通过call()函数实现子类对父类属性和方法的继承,并探讨了这种方法的局限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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