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继承中的构造和析构

本文介绍了C++中继承的类型兼容规则,详细阐述了在继承中如何初始化父类成员,以及构造和析构函数的调用顺序。讨论了在继承与组合混搭情况下构造和析构的调用原则,并讲解了同名成员变量的处理方法。此外,还探讨了派生类中static关键字的应用及其注意事项。

摘要生成于 C知道 ,由 DeepSeek-R1 满血版支持, 前往体验 >

类型兼容性原则

类型兼容规则是指在需要基类对象的任何地方,都可以使用公有派生类的对象来替代。通过公有继承,派生类得到了基类中除构造函数、析构函数之外的所有成员。这样,公有派生类实际就具备了基类的所有功能,凡是基类能解决的问题,公有派生类都可以解决。

类型兼容规则中所指的替代包括以下情况:

子类对象可以当作父类对象使用
子类对象可以直接赋值给父类对象
子类对象可以直接初始化父类对象
父类指针可以直接指向子类对象
父类引用可以直接引用子类对象
在替代之后,派生类对象就可以作为基类的对象使用,但是只能使用从基类继承的成员。
类型兼容规则是多态性的重要基础之一。

总结:子类就是特殊的父类 (base *p = &child;)

#include <cstdlib>
#include 
评论
添加红包

请填写红包祝福语或标题

红包个数最小为10个

红包金额最低5元

当前余额3.43前往充值 >
需支付:10.00
成就一亿技术人!
领取后你会自动成为博主和红包主的粉丝 规则
hope_wisdom
发出的红包
实付
使用余额支付
点击重新获取
扫码支付
钱包余额 0

抵扣说明:

1.余额是钱包充值的虚拟货币,按照1:1的比例进行支付金额的抵扣。
2.余额无法直接购买下载,可以购买VIP、付费专栏及课程。

余额充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