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视图1窗口,通过视图功能栏上的旋转视图按钮打开视图旋转功能,并选择3点方法:
分别点选原点,X轴方向、Y轴方向,此时点选3点时可在其它视图窗口中完成,点选3点后,视图1窗口变为图中兰线所定义的平面:
此时若进行绘图,因绘图平面与视图平面不在同一个高程平面,只是平行于前面三点定义的视图的平面,所绘对象需通过移动操作才能放置到视图定义平面。
若需将绘图平面移至视图定义平面,可在视图1窗口功能栏上点击设置激活深度,提示选择视图时点击视图1中任何位置,定义深度时可移至其它视图窗口点选视图定义平面X、Y轴的任意端点或原点即可。设置激活深度后,再进行绘图,则绘制对象位置视图定义平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