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装电梯时,一楼窗户外,骑楼下面的地方是属于共有部分吗?
广东省:明确骑楼为历史建筑公共部分,加装电梯需兼顾保护与使用(《广东省历史建筑保护办法》)。
2026-01-08 11:35:09 回复
民法典》第 271、274 条规定,建筑区划内不属于业主专有、也不属于市政公用或其他权利人所有的公共场所、公用设施等,归全体业主共有
2026-01-08 11:21:06 回复
一楼窗户外,即建筑区划内的其他公共场所,通常属于业主共有
2026-01-08 11:11:08 回复
一般来说,骑楼下面一楼窗户外的地方通常属于共有部分,因为它是建筑的附属公共区域。但具体要查看购房合同、产权登记资料等确定。若加装电梯要使用该区域,需经该楼栋业主共同决定。解决方案是召集业主共同商议,形成多数人认可的方案,若有分歧可协商补偿等方式解决,确保大家权益。
2026-01-08 11:07:34 回复
一楼窗户外、骑楼下面的地方通常属于业主共有部分,但需结合规划、权属登记与合同约定综合判断 。
2026-01-08 11:04:4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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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08 11:03:45 回复严格三重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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