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自2003年9月入职至今,缺失了2003年9月至2013年12月的劳动合同,2014年1月后签有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另有2005年2月至今的银行流水等相关资料,包含另有6名同员工,现均发现公司有未依照法律规定足额缴纳社保的现象,找到苏州吴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A313/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审计课投诉时,电话和现场均告知,只能受理劳动合同和银行流水配套的资料,劳动合同缺失的部分,需要另外找劳动仲裁确认劳动关系,并拿到相关法律文书,方可受理,找到劳动仲裁,提供相关资料后,被告知不予受理,后续建议怎么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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