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亚太人律师事务所
王龙华律师,法律专业本科学历,河南亚太人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及合伙人,河南省律师协会会员。自2012年大学毕业,便开始办理法律相关实务,具有丰富的诉讼与非诉实践经验,并长期担任公司及政府部门法律顾问。擅长处理债权债务纠纷、人身损害赔偿纠纷、合同纠纷、劳务纠纷、婚姻继承纠纷、刑事辩护等各类案件;单位地址:郑州市金水东路民生路交叉口永和国际广场A座16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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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买卖纠纷的构成要件有哪些涉及房屋出售与购买之契约争议的必备要件,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首先,出售方须具备房屋所有权或者土地使用权;其次,买卖双方当事人皆需拥有完全的行为能力;再次,房地交易过程中,买卖双方当事人所表达的意愿必须真诚且可靠;此外,房地交易合同规定不得违背国家现行法令或者公众普遍认可之社会道德规范和公共利益准则;最后,房屋买卖协议的格式以及相关法律效力应严格按照法律规定来执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条,拐卖妇女、儿童罪是指以出卖为目的,有拐骗、绑架、收买、贩卖、接送、中转妇女、儿童的行为之一的,就构成该罪。如果行为人主观上以出卖为目的,客观上实施了拐骗、绑架、收买、贩卖、接送、中转妇女、儿童的行为之一或多者,那么该行为人的行为即构成既遂。

商品房交易诈骗的成立条件包括:首先,当事人存在欺诈行为,如发布虚假房产信息等。其次,当事人要有非法占有目的,比如在签订合同时就没有履行合同的意愿。然后,受害方因为欺诈而产生误解,并签署了协议,支付了款项。最后,受害方遭受了精神或物质上的损害,且该损害与欺诈行为之间存在因果联系。

房屋买卖合同成立要符合:1、卖方必须要具有房屋所有权或土地使用权,非房屋所有人和土地使用人不得出卖他人的房地产。2、买卖双方当事人必须具有完全行为能力。3、房地产买卖双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必须真实可信等要件。

房屋买卖合同成立要符合以下要件:1、卖方必须要具有房屋所有权或土地使用权,非房屋所有人和土地使用人不得出卖他人的房地产。2、买卖双方当事人必须具有完全行为能力。3、房地产买卖双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必须真实可信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