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1日,六旬男子杀害同居11年女友案将在广东省陆丰市人民法院开庭审理。20日,被害者女儿陈小花告诉极目新闻记者,出事前几年,嫌疑人失业在家,且对母亲和他们姐弟的态度变得很差。家属至今不知道,他为什么要对相处十几年的伴侣痛下杀手。
陈小花表示,他们老家在广东陆丰市甲子镇,母亲文某某是一名小学老师,已从事了20余年教育事业,和父亲生育了他们姐弟三人。2009年,三姐弟的父亲因病去世。2012年底,文某某经亡夫亲戚介绍,结识了出生于1964年、比自己大10岁的吴某某,相亲后决定搭伙一起过日子。
陈小花当时16岁,和二弟都已经辍学外出打工,从电话中得知的这个消息,听母亲说对方人挺好的,两人便表示了支持。三弟当时刚上完小学,还跟在母亲身边生活,一开始十分反对母亲和吴某某交往,但因吴某某一开始表现良好,想着“母亲过得好就行”,他最终也同意了两人交往。
文某某和吴某某交往后,文某某在甲子镇买了一处房子,两人在此同居生活了11年。虽然没有登记结婚,但周边的人都知道他们是事实婚姻。
文某某和吴某某曾经的住所
陈小花和两个弟弟常年在外打工,每年只有过年时能回家乡看望母亲。虽然相处极少,但他们对吴某某都很尊敬,见面都会打招呼叫“叔”,逢年过节也会喊他一起吃饭。早些年,文某某和吴某某相处得还不错。吴某某此前一直做打鱼的营生,他常带鱼回来给文某某吃,还给陈小花寄鱼吃。
这几年,吴某某因腰伤不再打鱼,转而到小区当保安。然而,他脾气暴躁,经常与业主发生争吵,这份工作仅维持了几个月便丢了,此后一直处于失业状态。陈小花表示:“我们不知道他待在家钱从哪来,可能都是靠我母亲的工资养家。”
与此同时,吴某某对陈小花一家人的态度也发生了巨大变化。去年过年时,陈家姐弟招呼吴某某吃饭,他置之不理,自己走了。当年5月,陈小花的三弟结婚,邀请吴某某出席婚宴,他没有应约,却在婚礼期间到三弟家附近窥视。
陈家姐弟无从知晓这些变化背后的原因。陈小花常常和母亲通话,但文某某报喜不报忧,从来没跟她说过生活上有什么不如意,也没有提过吴某某的不好。
直到2024年8月16日,悲剧发生了。家属出示的汕尾市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显示,当天中午11时许,文某某因两人关系不和,提出要离开吴某某,回去自己前夫所生的儿女家里生活居住。吴某某听后,要求文某某与其到外面发生性关系,才愿意让其离开。文某某表示同意后,让吴某某先到本市甲东公园附近等待,随后自己乘坐三轮车前往甲东公园。13时许,两人在甲东公园会合后,吴某某驾驶二轮摩托车搭载文某某驶往本市麒麟山。两人在麒麟山坡上即将发生性关系时文某某拒绝,吴某某恼羞成怒,便抽出随身携带的斧头多次砍击文某某头部,见其不动弹后逃离。
案发前监控照片(受访者供图)
汕尾市人民检察院认为,吴某某持械砍杀文某某致其死亡,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故意杀人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陈小花告诉记者,母亲从来没和自己说过要离开吴某某的事情,直到现在,他们都很茫然,不知道为什么吴某某要痛下杀手。
4月21日下午,此案将在广东陆丰市人民法院开庭审理。